FMC通過對集裝箱發票提出新的要求
2024年02月27日 飛時達快遞_為公司、個人提供全球運輸文件及貨物服務,代理國際快遞公司fedex、DHL、UPS、EMS特快專遞/航空/SAL/海運,國際速遞空運快件貨運物流價格優惠80%。如果承運人未正確開出賬單,托運人沒有義務支付滯期費或滯留費FMC通過對集裝箱發票提出新的要求,減輕了托運人的負擔。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對海運承運人和碼頭運營商實施了新的收費標準,以打擊濫用集裝箱滯納金的行為。
滯期費(DEM)是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控制的集裝箱超期(逾期)使用費,通常是指收貨人在目的地碼頭或堆場清關提貨前發生的集裝箱超期使用費。時間范圍包括箱子從落到碼頭,直到報關結束,船公司需要向你收錢。
滯留費(DET)是指由收貨人承當的集裝箱逾期(逾期)使用費,即在完成海關手續后將集裝箱從堆場或碼頭取出后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集裝箱歸還。時間范圍包含從取出到集裝箱送回目的地之間的所有時間,船公司需要向你征取付出這樣一個超時支付的金額。
從5月26日開始,集裝箱船承運人和海運碼頭運營商將被要求在上次發生費用后的30天內,向托運人或收貨人開具滯期和滯留費發票。
托運人或收貨人將有至少30天(日歷日)的時間要求退還費用。
一旦出現分歧,除非雙方同意延長時間,否則承運人和碼頭運營商必須在30天(日歷日)內解決此事。
新規則還規定船公司開出的滯期和滯留費的發票上,必須包含以下8個關鍵信息:
1、The invoice date(發票日期)
2、The invoice due date(發票到期日)
3、The allowed free time in days(以天為單位的免費時間)
4、The start date of free time(免費期開始日)
5、The end date of free time(免費期結束日)
6、For imports,the container availability date(進口集裝箱免費使用日期)
7、For exports,the earliest return date(出口集裝箱最早還柜日期)
8、The specific date(s)for which demurrage and/or detention were charged(收取滯期費和/或滯留費的具體日期)
該規則規定:“未在扣留或滯期費發票中包括以上8個信息,則被開票方就沒有支付適用費用的任何義務。”
該規則的另一條款規定,滯期費或滯期發票可發給收貨人--即貨物的最終收貨人--作為托運人的替代辦法。
FMC在宣布這些變化時表示,新規則“將通過確保未能及時提貨或退回設備與適當費用之間的明確聯系,推進委員會促進供應鏈流動性的目標”。
“該規則通過要求開票方在發票上包括某些可識別信息,確保開票方了解他們收到的滯期費或滯期發票。”
FMC的滯期費和滯留規定是由《2022年海運改革法案》授權的,該法案本身就是由包括喬·拜登總統在內的許多人推動的,他們認為外資集裝箱運輸公司在疫情期間利用供應鏈中斷的機會濫用了市場力量。
FMC在規則的序言中指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服務于美國集裝箱貿易的9家最大的承運人收取了約89億美元的滯期費和滯留費。該新規獲得來自貨主和港口卡車司機的贊揚。
代表美國進口商和出口商的農業運輸聯盟(AgTC)表示,FMC的規定“標志著朝著AgTC長期尋求的目標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改革濫用拘留和滯期費的做法……盡管海洋承運人和海運碼頭組織強烈反對(但最終沒有成功)。”
由于新規定還明確規定,沒有與海運承運人簽訂合同的汽車承運人——尤其是港口拖運卡車司機——將不再收到滯期費和滯留費,美國卡車運輸協會多式聯運汽車承運人會議(IMCC)也對這一變化表示贊賞。
IMCC在回應該規定時表示:“如果集裝箱在碼頭或從港口運出后被延誤,汽車承運人經常要面臨海運承運人的巨額滯留和滯期費。”
即使貨運公司不是遠洋運輸公司與其托運人之間合同的當事方,情況也是如此。在疫情導致供應鏈中斷期間,這些費用導致托運人的成本大幅增加,最終轉嫁給了美國消費者。”
來自承運人的警告FMC估計,承運人和碼頭運營商遵守最新發票要求的費用在630萬美元至1270萬美元之間。
世界航運理事會(WSC)主席約翰·巴特勒(John Butler)告訴FreightWaves,他正在“消化最終規則,并將與我們的成員討論,所以我們現在沒有任何公開聲明。”WSC的成員將負責實施發票變更。
WSC在2022年提出該規則時向FMC提交的評論中警告說,如果采用更嚴格的要求,“將使供應鏈中的許多各方不愿及時從海運碼頭收集貨物,也不愿將空設備退回給其他客戶使用。”這反過來只會增加我們國家港口的擁堵,有可能使問題惡化,而適當的拘留和滯期費是為了盡量減少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