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發布國際貿易進口減免稅年報
2024年02月26日 作者:國際快遞-飛時達快遞_為公司、個人提供全球運輸文件及貨物服務,代理國際快遞公司fedex、DHL、UPS、EMS特快專遞/航空/SAL/海運,國際速遞空運快件貨運物流價格優惠80%。什么是“減免稅年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45號)第十五條規定,在海關監管年限內,減免稅申請人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含當日)以前向主管海關提交《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報告書》(以下簡稱“減免稅年報”),報告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
1.時限要求:每年6月30日(含當日)以前,需填報上一年度內處于海關監管期限內的減免稅貨物在該年度的使用狀況報告。
2.內容要求:減免稅申請人應當按照減免稅貨物使用情況年報表的報告內容如實填寫具體情況。在海關監管年限內及其后3年內,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等有關規定,對減免稅申請人進口和使用減免稅貨物情況實施稽查。
對未按時報告的,不予受理其減免稅審核確認、減免稅貨物稅款擔保、減免稅貨物后續管理等相關業務辦理申請。
誰需要申報“減免稅年報”?
在上一年度(2023年)中有減免稅貨物仍處于海關監管年限內的單位,監管年限自貨物進口放行之日起計算。
進口減免稅貨物的監管年限:
(一)船舶、飛機:8年;
(二)機動車輛:6年;
(三)其他貨物:3年。
監管年限自貨物進口放行之日起計算,海關總署另有規定的除外。
問:某企業2020年1月30日進口一臺減免稅設備,按照3年監管年限,該設備于2023年1月30日解除監管,那么該企業2024年還需要向海關辦理減免稅貨物年報嗎?
答:需要。因為減免稅年報報告的是上一年度減免稅貨物的使用情況,該貨物監管期為2020年1月30日—2023年1月30日,企業需要在2021、2022、2023、2024年分別報送2020、2021、2022、2023年度年報。
如何申報“減免稅年報”?
有紙申報方式
1.線上申報:減免稅申請人進入“中國(福建)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貨物申報—減免稅后續”模塊,錄入、申報電子數據;
2.線下提交資料:減免稅申請人申報后,打印《減免稅使用情況年報表》,與《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報告書》及其附件,一起提交主管海關;
3.海關審核;
4.完成。
無紙申報方式
1.線上申報:減免稅申請人進入“中國(福建)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貨物申報—減免稅后續”模塊,錄入、掃描上傳《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報告書》及其附件、申報電子數據;
2.海關審核;
3.完成。
以下表格可通過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16號(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實施有關事項的公告)的附件《法律文書及相關報表格式文本》進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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