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空運公司-交通部等六部委:對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實施嚴格封閉管理
圖:通知截圖
民航資源網2020年4月13日消息:4月13日,交通運輸部官網上公布了由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和國家飛時達快遞局六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精準做好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對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實施嚴格封閉管理,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下機休息后繼續執飛國際航線的,海關登臨檢疫無異常后,按照不入境、不檢測、指定地點集中休息的方式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實行封閉管理。對于具備相關條件的機場,在機場設立專門區域用于國際航空機組人員休息,要配備生活必需的相關設施設備,為機組人員休息創造良好條件。對于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機場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要在綜合考慮機場、航空公司意見基礎上,在機場附近指定地點(酒店、賓館)用于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集中封閉休息,從機場到集中封閉休息地點實行點對點專車接送。
通知全文如下:
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飛時達快遞局關于精準做好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衛生健康委、飛時達快遞管理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各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各民航地區管理局:
當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擴散蔓延,外防輸入形勢嚴峻復雜。同時,受疫情沖擊國際航空貨運能力大幅下降,對我國外貿進出口和國際供應鏈帶來嚴重影響。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動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努力實現堅決阻斷病毒通過交通運輸工具境外輸入傳播渠道,保障國際物流運輸通道不斷,切實維護國際供應鏈穩定,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要求,現就精準做好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實施嚴格封閉管理
(一)對機組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下機休息后繼續執飛國際航線的,海關登臨檢疫無異常后,按照不入境、不檢測、指定地點集中休息的方式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實行封閉管理。對于具備相關條件的機場,在機場設立專門區域用于國際航空機組人員休息,要配備生活必需的相關設施設備,為機組人員休息創造良好條件。對于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機場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要在綜合考慮機場、航空公司意見基礎上,在機場附近指定地點(酒店、賓館)用于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集中封閉休息,從機場到集中封閉休息地點實行點對點專車接送。定點專車司乘人員、集中封閉區域工作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
(二)嚴格管理機組人員活動范圍。機組人員要加強自律,不得擅自離開集中封閉區域,不得到機場、指定酒店和賓館的公共場所活動。要通過安排專人值守、視頻監控等方式,對機組人員實行嚴格管理。
(三)加強入境后執飛國內航線機組人員防控管理。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入境后繼續執飛國內航線的,應在第一入境口岸接受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確認前由當地人民政府實施管控,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繼續執飛。
二、優化國際航空貨運機組人員出入境通關防控措施
(四)建立機組人員白名單制度。允許國際航空貨運相關企業對于符合健康標準的在飛國際機組人員建立白名單制度,相關口岸應為已報備的機組人員提供出入境通關便利。
(五)實施集中檢疫通關。各地海關要對國際航空貨運下機機組人員實行集中辦理、快速通關的政策,根據海關檢疫通關總體流量情況,臨時設置專用通道,優先安排貨運機組檢疫通關,避免機組與旅客聚集接觸,減少交叉感染風險。
(六)入境機組人員實施分類精準管理。對于中國航空企業國際貨運機組,執行任務期間僅在國外機場短暫停留且嚴格按照要求做好防護而未入境的,由機組人員和航空公司分別作出未下機承諾并承擔相應的責任擔保,返航入境時免于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體溫檢測符合規定的可繼續執行貨運飛行任務;執行任務期間在國外入境短期停留、實施封閉管理的,返回國內入境時,需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免于集中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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